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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115 年度視障按摩院所經營輔導及設備補助計畫公告
依據:依勞動部訂定之「補助地方政府辦理促進視覺功能障礙者就業計畫」辦理。
公告事項:
一、補助對象:本市合法設立之視障按摩院所(或個人工作室),且3年內未曾領取政府自力更生創業補助或相關設施設備補助者。
二、補助項目:按摩業營業所需相關設施設備,如裝潢、招牌、按摩床、椅及其他與營運相關設施設備等。
三、補助家數及金額:預計補助2家私人視障按摩院所(或個人工作室),每家最高補助金額6萬元;申請家數超出本年度規劃或有所剩餘時,本府得視情況滾動性調整執行。
四、申請方式:請於申請時自提所需補助項目、數量及金額,由本府輔導審查小組委員實地審查(時間另函通知),並經本府書面核定補助項目數量及金額,始得辦理購置及補助款請領核銷事宜。
五、申請期限及受理單位:自公告日起至115年5月15日止(申請日期以郵戳為憑),檢附申請文件等資料,以掛號郵寄至「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5樓,基隆市政府社會處勞資關係科張小姐收」。
六、應備文件:
- 申請表。
- 舊設備照片黏貼表。
- 申請設備補助之明細及訪視情形審核情形表。
- 切結書。
七、申請書及相關表件電子檔,請逕至本府社會處網站/便民服務/勞資關係/視障按摩補助下載。
檔案下載
- 表1-申請書 ODT 16.31KB,下載156次,MD5:F95F59CC01C4AC3FCE755260DBBF2B18
- 表2- 舊設備照片黏貼表 ODT 6.85KB,下載132次,MD5:CFFBC3F2E540AC64D3F0D3724EFF642E
- 表3-申請設備更新補助之明細及訪視審核情形表(新)-1150306 ODT 15.24KB,下載122次,MD5:CBE9E7B541E82E6B6C71394D20CF832B
- 表4-未曾領取政府自立更生創業補助或相關設施設備補助切結書 ODT 8.49KB,下載112次,MD5:229CF6C86AB24488FA212F10B4FB2696
- 發布日期:2026/03/17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法制及勞動處勞資關係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6/04/28
- 點閱次數: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