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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勞動部委託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辦理性別平等工作法視訊諮詢專案

依據:
一、性別平等工作法第37條第1項。
二、行政程序法第16條。
公告事項:
一、依據性別平等工作法第37條第1項規定,受僱者或求職者因雇主違反本法之規定,或遭受性騷擾,而向地方主管機關提起申訴,或向法院提出訴訟時,主管機關應提供必要之法律諮詢,並得委託民間團體辦理。
二、本部依法自中華民國1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委託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辦理性別平等工作法視訊諮詢專案 https://www.laf.org.tw/service-legal-advice/2。
三、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二段189號5樓,電話:(02)2322-5255。

  • 諮詢類型:受性侵害、性騷擾、猥褻等妨害性自主行為的被害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性騷擾防治法、跟蹤騷擾防制法等性侵害犯罪)

  • 服務時段:每週三上午09:00-12:30

  • 諮詢時間:每次40分鐘,逾時將自動結束服務

  • 預約人數:每時段開放預約名額4名,額滿為止

  • 預約方式:本服務採網路預約制,請填寫:性平案件視訊諮詢預約表

檔案下載

  • 委託法律扶助基金會辦理 PDF 84.67KB,下載110次,MD5:D595099E88A4444BF88E181D6A9FD597
  • 發布日期:2026/01/19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法制及勞動處勞資關係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6/06/26
  • 點閱次數: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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