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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什麼時候要開始聘僱的移工辦理全民健康保險呢?

雇主應於移工取得外僑居留證後3日內,辦理全民健康保險,並追溯自受僱當日起加保。

法規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9條及第15條。

備註:  移工不須等待居留滿6個月;不論產業移工或家庭看護工,符合投保資格者均應自受僱日起參加健保。

  • 發布日期:2026/10/14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法制及勞動處勞工行政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6/10/14
  • 點閱次數: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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