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處】專案二 社區友善共好方案
114年度社區友善共好計畫
一、補助對象及條件:
1.提案社區(含主辦及協辦社區)須為本市立案1年以上,且會務、財務健全之社區發展協會。
2.經盤點社區現況覺察有福利需求或服務缺口,有意願及能力辦理福利社區化服務者。
二、補助內容:
本專案旨在支持逐步奠基社區工作經驗之潛力社區,或提案內容具創新、實驗性之活絡社區。鼓勵單一社區獨立自主運作,善用社區資源,連結在地社福組織,發起可回應在地需求之行動,執行促進居民生活品質之帶狀性方案。
三、補助標準:
1.由單一社區獨立提案,每案至多補助4萬元。
2.本案不補助純粹班隊、課程、旅遊或單次性活動。
3.方案結束後期能有小型友善社區服務或延續性活動的產生。
4.基於資源不重複原則,已申請本科專案一旗艦方案之社區(包含主辦社區及協力社區,無法申請專案二)。
5.本專案當年度總補助社區組數至多5案。
四、提案期程:
1.籌備期與基隆市社區培力中心團隊聯繫,討論構想。114年4月15日前送申請資料至公所初審,公所於4月30日前完成初審核轉本府彙整。
2.本府團隊內部審查後,通知審核結果。社區發展協會依建議修正計畫書後,開始執行。
五、核銷:
1.本案採一次核銷。至遲應於每年10月15日前送核銷文件至區公所審核後,核轉本府進行核銷及撥款事宜。
2.應備文件:(1)領據。(2)原始支出憑證。(3)經費概算表。(4)經費支出明細表。(5)成果報告表(包含參加人數/人次、執行活動內容說明、成果效益評估與簡要執行心得)。(6)活動照片。(7)社區專戶存摺影本。
3.電子檔請一併寄至本案承辦人。
六、聯絡人:
社會處婦女及社會行政科-社區培力中心計畫,陳社工(02)2420-1122 分機2213~2216
七、其他:基隆市政府「依法令規定以公開公平方式辦理之補助」資訊公開事項
(一)補助法令依據:114年度基隆市社區友善共好計畫
(二)全案預算金額概估:20萬元整
(三)補助項目:各福利社區化項目等
(四)資格條件:本市立案1年以上,且會務、財務健全之社區發展協會
(五)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請詳閱填表說明
*本案補助來源為公益彩券盈餘基金補助,應使用「公益彩券補助標章」置於活動簡章或文宣資料,或列於活動背景等適當位置,並拍攝照片。
檔案下載
- 114年社區友善共好計畫-申請辦法 PDF 174.75KB,下載39次,MD5:9593AADBFF0338D87CDDC1E2224A2E2F
- 114年度社區友善共好計畫經費核銷標準表及注意事項 PDF 159.95KB,下載20次,MD5:17DFAB2A1D29275B2BC5E7FD0FA4F009
- 附件一-計畫綜合資料表 PDF 79.29KB,下載18次,MD5:BD6A8EC7120A0CB2A6F4512E916BF69F
- 附件二-基隆市社區概況調查表 PDF 143.06KB,下載18次,MD5:2335ACFDC30BD4994689A70F055726B9
- 附件三-基隆市114年度社區友善共好方案計畫書格式 PDF 346.62KB,下載27次,MD5:434B1A108F153E9534B8121AC3C2A832
- 發布日期:2024/01/10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社會處婦女及社會行政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4/12/24
- 點閱次數: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