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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政府 社會處 Department of Social Affairs
Keelung City Gover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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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處】推展社區發展服務經費

【社會處】推展社區發展服務經費

一、依據:基隆市政府補助人民團體經費審核作業規定

二、申請及核銷流程:社區→區公所→核轉市政府

三、應附表件:
【申請】

1.社行科社區經費-申請格式(11312)(★提出申請,請於活動45日前將資料送區公所,30日前核轉市府,逾期不候)
2.負責人當選證書
3.立案證書
4.基隆市社區概況調查表
5.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團體有「現任市議員本人或其關係人(三等親以內之血親姻親)」擔任「理事長、常務監事、理事、監事、總幹事」者需填本表。詳見揭露表內文。)
【核銷】:
1.社行科社區經費-核銷格式(10908)
2.相關佐證資料

四、若獲公益彩券盈餘基金補助者,請於活動明顯處使用公益彩券LOGO。

五、其他:基隆市政府「依法令規定以公開公平方式辦理之補助」資訊公開事項
(一)補助法令依據:基隆市政府補助人民團體經費作業規定 
https://exlaw.klcg.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608
(二)補助項目:推動社會福利服務、政令宣導、性別平等、學術、文化、法律教育、醫療衛生、宗教、體育、訓練、研習等相關活動
(三)個別受補助者之補助金額上限:同一人民團體每年度受補助金額,以新臺幣20,000元為原則。但有特殊原因經專案簽奉市長核准者,不在此限。
(四)全案預算金額概估:此為常態性、通案性補助
 

六、聯絡人:社會處婦女及社會行政科陳社工,電話(02)2420-1122分機2213-2216

資料下載(Google雲端硬碟)

  • 發布日期:2024/08/19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社會處婦女及社會行政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4/12/24
  • 點閱次數: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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