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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團體補助專區
基隆市政府「依法令規定以公開公平方式辦理之補助」資訊公開事項
一、補助法令依據:基隆市政府補助人民團體經費作業規定 https://exlaw.klcg.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608
二、補助項目:推動社會福利服務、政令宣導、性別平等、學術、文化、法律教育、醫療衛生、宗教、體育、訓練、研習等相關活動。
不予補助:政治活動、法定會議、聯誼、旅遊、餐會等相關支出。
三、申請期間:一個月前提出申請。
四、資格條件:上一年度有召開會員大會且有函報紀錄及相關資料之人民團體。
五、審查方式:依資格條件、計畫內容及應備文件予以審查。
六、個別受補助者之補助金額上限:同一人民團體每年度受補助金額,不得超過新臺幣二萬元。但有特殊原因經專案簽奉市長核准者,不在此限。
七、全案預算金額概估:510萬元。
八、身分關係揭露表(如附件):請詳閱填表說明!
相關範本及規定詳如下載檔案
洽詢電話:(02)2420-1122分機2213
檔案下載
- 113年基隆市政府補助人民團體經費作業規定 PDF 128.88KB,下載172次,MD5:0D68F48840F428A8BA04800BAED7BA92
- 一個月前申請婦女及社會行政科補助經費格式 ODT 31.52KB,下載137次,MD5:4BF22E6188A51C54D7812A567AB2FA24
- 核銷婦女及社會行政科補助經費格式 ODT 30.1KB,下載144次,MD5:4320392F13AED130E9E588F4D70BB76C
- 未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切結書(更新)及揭露表 ODT 24.19KB,下載201次,MD5:888DF8A3AFFF73A289C4D3DE5CFA4765
- 發布日期:2024/06/26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社會處婦女及社會行政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4/08/20
- 點閱次數:2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