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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起,「國民年金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資格認定更便民了 👏
115年起,「國民年金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資格認定更便民了 👏
以往符合資格的民眾每年都需重新提出申請,自115年起,基隆市全面改採「主動清查」!
只要是114年及115年已列冊補助的民眾,不用再親自到公所送件,區公所主動進行資格清查工作,並在116年1月31日前由市府通知清查結果,補助資格起算時間不受影響!
區公所主動清查免奔波
既有列冊對象不需再次申請
市府公文通知結果
補助資格無縫銜接不影響權益
貼心提醒:新制主要適用於目前已列冊補助的對象。如果目前「尚未取得」國民年金所得未達一定標準減免資格,但有經濟弱勢、無力繳納的需求,仍需攜帶身分證、戶籍謄本,至戶籍地區公所臨櫃辦理申請。
各區公所諮詢專線:
▸ 中正區公所|02-2463-3341 轉 702 曾小姐
▸ 信義區公所|02-2428-2101 轉 407 蕭小姐
▸ 仁愛區公所|02-2430-1122 轉 409 徐小姐
▸ 中山區公所|02-2423-2181 轉 604 張小姐
▸ 安樂區公所|02-2431-2118 轉 703 林小姐
▸ 暖暖區公所|02-2457-9121 轉 407 林小姐
▸ 七堵區公所|02-2456-6171 轉 407 陳小姐
▸ 社會處|02-2424-0871 劉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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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2026/10/13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社會處長青及救助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6/10/13
- 點閱次數: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