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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低收入戶特殊救助項目補助辦法」自108年3月6日起適用
「基隆市政府辦理低收入戶特殊救助作業規定」自108年3月6日起停止適用,同日起施行新訂之「基隆市低收入戶特殊救助項目補助辦法」,詳如附件條文及申請表,補助申請方式同以往均向戶籍地區公所(社政課)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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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2019/03/07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社會處婦幼及救助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1/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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