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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效期手冊全面換證
108年7月10日未完成換證者,本府已於108年9月17日註銷身心障礙者資格,並取消相關福利。
101年7月11日起身心障礙鑑定新制正式上路,本市配合法規規定,於104年7月11日起至108年7月10日止,針對持有永久效期身心障礙手冊之身心障礙者進行全面換證
換證對象:依四年五階段「年輕者先換、年長者後換」的換證原則,
本市依年齡按出生年依序安排,
第一階段(104年下半年)換證對象為民國64年以後出生者。
第二階段(105年)換證對象為民國50年至63年間出生者。
第三階段(106年)換證對象為民國41年至49年間出生者。
第四階段(107年)換證對象為民國27年至40年間出生者。
第五階段(108年)換證對象為民國26年以前出生者。
換證方式:
(1)親自持申請文件至戶籍地區公所辦理。
(2)行動不便親自換證者,與區公所連繫後,安排里幹事提供「專人協助換證」的便民服務。
(3)居住外縣市的朋友,可備妥申請文件後,郵寄至各區公所或市府辦理。
換證文件:
(1)1吋照片3張
(2)印章
(3)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4)國民身分證影本
希望能提供給身心障礙朋友更全方面、更完善的服務,如有相關疑問也歡迎市民朋友隨時電話諮詢(本處身障福利科2420-1122分機2237、本市各區公所社政課),並一起配合參與身心障礙政策的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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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2020/06/10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社會處身心障礙福利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2/01/17
- 點閱次數: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