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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 CRPD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是第21世紀第一個人權公約,為維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其平等參與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等機會,並促進身心障礙者自立及發展,提倡尊重彼此的差異,擁有一樣的權利。
重要歷程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施行法於103年12月3日公布施行。
2006年12月13日聯合國通過The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簡稱CRPD)。
2008年05月03日CRPD生效。
CRPD的8大原則:
- 尊重他人、尊重他人自己做的決定
- 不歧視
- 充分融入社會
- 尊重每個人不同之處,接受身心障礙者是人類多元性的一種
- 機會均等
- 無障礙
- 男女平等
- 尊重兒童,保障身心障礙兒童的權利
- 發布日期:2021/01/18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社會處身心障礙福利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1/08/20
- 點閱次數: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