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檢舉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獎勵金支給要點
民眾檢舉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獎勵金支給要點
一、為獎勵民眾檢舉違反就業服務法(以下簡稱本法)之外國人、雇主及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或個人,以提高查處案件成效、保障國人就業機會及維護社會安定,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所稱檢舉人,指本國人或合法入國居(停)留者。但不包括下列人員:。
(一)違反本法之外國人。
(二)非法容留者或非法僱用外國人從事工作之雇主。
(三)非法媒介外國人從事工作之個人、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或其從業人員。
(四)依法執行查處或遣送之人員。
本要點檢舉查處對象如下:
(一)違法工作之外國人:指違反本法第四十三條、第五十二條第四項、第七十三條第一款至第三款前段(以下簡稱行蹤不明)或第七款規定情事之一,經中央主管機關或入出國管理機關令其出國者。
(二)違法雇主:
1.違反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五十七條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以罰鍰或移送檢察機關偵辦或經中央、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廢止許可者。
2.違反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以罰鍰或經中央主管機關廢止許可者。
3.違反本法第五十七條第三款或第四款規定,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以罰鍰或經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經中央主管機關廢止許可者。
4.違反本法第五十四條第一項第十款,經中央主管機關廢止許可者。
5.對所聘僱外國人犯刑法傷害罪、妨害性自主罪、妨害風化罪或妨害自由罪,經檢察官起訴或緩起訴、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或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不起訴者。
(三)違法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或個人:指違反本法第四十條第五款、第七款、第九款、第三十四條第二項或第四十五條規定。
三、本要點受理檢舉機關(即查處機關),包含入出國管理機關、警察機關、海岸巡防機關及勞工主管機關。
四、檢舉人不論以書面、口頭、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等方式提供檢舉線索,受理檢舉機關應設置專案紀錄,注意檢舉案件之保密,並以密件彌封加印處理。
受理檢舉機關應向檢舉人詢問,並記載檢舉人姓名、身分證字號或外僑居留證號碼及護照號碼、戶籍或外僑居留地址、聯絡電話及具體違法事證(如檢舉對象、時間、人數、地點及物證等)等基本資料。
檢舉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受理檢舉機關得不予處理:
(一)匿名檢舉或不能查證確認檢舉人身分。
(二)違法行為發生地、日期、期間、時間不明或無具體資料,無法得知違法情事。
(三)同一案件業經檢舉或重複檢舉,並經查處。
受理檢舉機關(即查處機關)應就檢舉案件原則於七日內派員查處,並就相關事證作成調查筆(紀)錄。
查處機關應將查處結果,以電話或書面通知檢舉人。
五、檢舉人應於查處機關通知申領獎勵金之次日起三個月內領取,逾期視同自動放棄。
六、受理檢舉機關於查處後,應逐案檢附下列文件,送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以下簡稱本署)核定發給獎勵金:
(一)申請核發獎勵金通知書。
(二)受理檢舉紀錄或檢舉函。
(三)檢舉人具名領據正本及身分證明文件。
( 四)檢舉人個人存摺影本;未提供存摺者,本署將寄送禁止背書轉讓之國庫支票,由其親至銀行兌現。
(五)其他規定之文件。
前項第五款其他規定之文件如下:
(一)查獲違法雇主或違法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或個人案件,應檢附違反本法規定罰鍰處分書。
(二)查獲行蹤不明外國人,但未查獲違法雇主或違法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或個人案件,應檢附查獲違法外國人調查筆錄。
(三)查獲違法雇主或違法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或個人涉及刑事案件,應檢附刑事案件移送書或報告書。
七、檢舉人獎勵金核發之認定原則及金額規定如附表。
數人共同檢舉同一違法案件,經查獲屬實,其獎勵金應平均分配;數人先後檢舉同一違法案件,經查獲屬實,獎勵金應發給最先檢舉者;無法分辨其先後時,平均發給檢舉人。
檢舉同一案件,不得重複支領其他單位核發之檢舉獎勵金。
八、本署依前點第一項規定,審查及核發檢舉人獎勵金。
九、本要點獎勵金所需經費,由本署於就業安定基金支應。
檔案下載
- 核發檢舉非法外勞雇主及仲介獎勵金流程圖 PDF 271.84KB,下載68次,MD5:49AE17C93CAEE3070C29CE5AB7641EE4
- 修正核發民眾檢舉獎勵金通知書 ODT 10.63KB,下載69次,MD5:AB5D2AA63EB93A79D935B1B68BCB4D80
- 核發檢舉獎勵金各單位辦理事項分工表 ODT 7.81KB,下載65次,MD5:3488F5E7134CAFC47CA8CFC0314A5D1A
- 檢舉獎勵金領據 ODT 7.55KB,下載48次,MD5:2546ED1B7666F833A547DE3BE46A157E
- 民眾檢舉獎勵金核發之認定原則一覽表 ODT 10.74KB,下載54次,MD5:57425043E6D90CC0BE24D96F4FDB2737
- 發布日期:2024/06/28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社會處勞工行政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4/06/28
- 點閱次數: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