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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政府 社會處 Department of Social Affairs
Keelung City Gover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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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基隆市政府先行支付老人保護及安置費用追償作業原則」第十二點,並自即日起實施

基隆市政府先行支付老人保護及安置費用追償作業原則

             109年7月3日基府社工壹字第1090228880號函頒全文11點

110年3月18日基府社工壹字第1100212064號函修正第1、2、6、9、11、12點

111年9月12日基府社工壹字第1110241636號函修正第12點

十二、前點申請案件審查時,應注意避免影響返還義務人之基本生計, 並評估提供適當協助。

    返還義務人經法院裁判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者,減免之範圍得溯及法院裁判前已生之保護及安置費用。

  • 發布日期:2022/09/12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社會處社會工作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4/06/26
  • 點閱次數: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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