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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政府 社會處 Department of Social Affairs
Keelung City Gover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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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基隆市市民亡故慰問金發放自治條例」草案

一、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規定,行政機關擬定法規命令時,應公告周知至少60日以上,惟考量本自治條例部分條文內容已不合時宜及不符實務所需,為符合實務需求,有加速辦理之必要,故公告周知期間為10日。

二、對於本案草案修正內容如有任何建議,請於本公告刊登日期之次日起10日內,以電子郵件向承辦人提供建議。

三、本案承辦人聯絡方式:

(一)承辦人:本府社會處長青及救助科  林社工師

(二)電話:02-24201122#2219

(三)傳真:02-24285983

(四)電子郵件:tzuting10@mail.klcg.gov.tw

檔案下載

  • 基隆市市民亡故慰問金發放自治條例發布條文總說明 PDF 67.29KB,下載15次,MD5:18362A554184845766B8170F6D986293
  • 基隆市亡故慰問金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對照表 PDF 130.26KB,下載17次,MD5:10E1CA10BF4BBBE5CDC786A9CD19F017
  • 發布日期:2026/02/02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社會處長青及救助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6/02/02
  • 點閱次數: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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