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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政府 社會處 Department of Social Affairs
Keelung City Gover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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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政府公布本市2年內違反勞工退休金條例事業單位專區

本處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53條之1規定:「雇主違反本條例,經主管機關或勞保局處以罰鍰或加徵滯納金者,應公布其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期日、違反條文及處分金額;受委託運用勞工退休基金之機構經依第四十五條規定處以罰鍰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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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3年度違反勞工退休金條例公布名單 ODS 12.08KB,下載78次,MD5:392521A30D3BF7278ECFE6A11563A88C
  • 114年度違反勞工退休金條例公布名單 ODS 11.98KB,下載43次,MD5:8D9F6F5BC3B7FAB50A26FA7E55B01148
  • 發布日期:2025/04/10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社會處勞資關係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4/10
  • 點閱次數: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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