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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當我和我的外國同性伴侶結婚後,我的伴侶可以獲得孩子的親權嗎?

A2:當您與來自同性婚姻合法國家或地區之外國伴侶已辦理結婚登記,依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第20條規定,可辦理繼親收養。

  • 發布日期:2022/03/14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民政處戶政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2/03/14
  • 點閱次數: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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