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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原住民族委員會「111年度公益彩券回饋金運用計畫」

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簡稱原民會)110年3月31日原民社字第11000154251號函辦理。
二、計畫申請對象及經費:
(一)地方性第一級計畫:
1、申請單位:直轄市原住民族事務機關及縣(市)政府。
2、實施範圍:所轄行政區域內。
3、申請經費: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為原則。
(二)地方性第二級計畫:
1、申請單位:
(1)原住民族地區鄉(鎮、市、區)公所。
(2)依法設立之民間團體(不含政治團體及公司行號)。
2、實施範圍:所轄或所屬鄉(鎮、市、區)行政區域內。
3、申請經費:
(1)鄉(鎮、市、區)公所:新臺幣150萬元以下為原則。
(2)地方立案民間團體: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為原則。
(三)區域性計畫:
1、申請單位:全國性或省級立案之民間團體(不含政治團體及公司行號)。
2、實施範圍:跨2個以上縣(市)或直轄市行政區以上者。
3、申請經費:新臺幣150萬元以下為原則。

三、計畫受理期限:
(一)地方性第一級及區域性計畫:自本計畫核定公告日起至2個月內(110年5月31日)函送原民會,逾期者不予受理。
(二)地方性第二級計畫:受理期間自即日起至110年5月17日(一)止函送本府原住民族行政科,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

檔案下載

  • 111年度公益彩券回饋金運用計畫 ODT 131B,下載64次,MD5:9991DAF9C01B292A307DC110962AAE39
  • 111年度公益彩券回饋金運用計畫 PDF 1097B,下載88次,MD5:95B72F642D50C9336606FB9633AADF4B
  • 發布日期:2021/04/07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民政處
  • 最後更新時間: 2021/12/28
  • 點閱次數: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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