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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申請人下載使用)本市非都市土地-送辦興辦事業計畫(1130415版本)

一、基隆市非都市土地申請興辦宗教使用事業計畫審查及管理要點
請至 本市/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址:https://exlaw.klcg.gov.tw/index.aspx),查詢「基隆市非都市土地申請興辦宗教使用事業計畫審查及管理要點」。

二、檔案下載(本網頁下方)有提供ZIP壓縮檔案,請將解壓縮後的3個檔案(送件自評表、補正事項彙整表、計畫內容變更彙整表),放置於興辦事業計畫書的附錄(或附件)中後,函予土地所在地的區公所一式8份興辦事業計畫書。
() 送件自評表:請就各單位會審核的事項進行預審,以降低補正頻率。
() 補正事項彙整表:請將應補正事項、補正後內容、興辦事業計畫書頁碼、法令依據或公文資訊等一併填入表單。

() 計畫內容變更彙整表(計畫內容涉及內容變更時):請將異動前、後的內容、興辦事業計畫書頁碼、法令依據或公文資訊等一併填入表單。

三、送審「興辦事業計畫書」應留意事項:
() 目錄:應有下列各項
1. 計畫書內文目錄
2. 圖目錄
3. 表目錄
4. 表單目錄(如上列3張表單等)
5. 公文目錄:應列示,發文單位、發文日期、文號、該文重點;計畫中如需援引該公文,請於內文敘明「詳參..(該公文於目錄所載頁碼)」;請勿逕為放置公文,而未就該公文論述重點。
註:亦請留意,目錄頁所載資訊,務必能與自評表【上述二、()】、內文或附件的標題、頁碼相符。

() 計畫書內文:
1. 興辦事業計畫需有一編章論述「用地範圍未來做為宗教建築使用之區位、面積之必要性、合理性及無可替代性」:此項為興辦事業計畫書最為重要的項目,請「完整、清楚明確的分段進行表述及說明」。
2. 引用法條:請務必確認法條倘有修法,原則應援引修法後之法令。
3. 數據:計畫書內凡涉數據,倘有計算式,請明確列示完整算式(含公式,及依其依據),並請留意內文、表格所提到的-前、後數據均須一致。
4. 坡審:
(1) 倘有計算式,請明確列示完整算式(含公式,及依其依據),並請留意內文、表格所提到的-前、後數據均須一致。
(2) 請明確列示基隆市就坡度審查的相關法令規定。

(3) 附圖:請於圖面明確列示指北針、等高線、地籍線、幾級坡、用地範圍(示地段地號)、宗教建物範圍、比例尺請以中文清楚標示、圖例需能與圖面所示相符。(附圖不限一張)
5. 附圖:
(1) 計畫書內之附圖【標題要明確,並應與目錄、自評表「上述二、()」所列相符】。
(2) 比例尺請以中文字標示清楚。
(3) 涉用地範圍,請確實標註地段地號(或以圖例說明)
(4) 道路、水路名稱:請明確標示名稱。
(5) 指北針也要列示。
(6) 圖例所載資料應正確及完整。

() 相關證明文件:
1. 請留意是否已逾有效期限,倘有逾期將由民政處全案退還,待補正資料後,再行會辦相關單位。
2. 倘為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後,蓋申請人或代理人的印章。

() 其它:
1. 印製前,建議可先將檔案轉成PDF,重新檢視是否有頁碼重疊或內容尚需修正等問題,經修正後,再交印刷廠印製,才能節省印製成本。
2. 「興辦事業計畫書、水土保持計畫書」請 併送 或 「先送興辦事業計畫書,再送水土保持計畫書」為宜;水土保持計畫書主管機關為本府「產業發展處/大地及農漁工程科」,與水土保持計畫書有關之問題,歡迎先行洽詢「產業發展處/大地及農漁工程科」,聯絡電話:(02)2425-8389;(02)2422-3338。
3. 檔案下載區所放置的檔案:本府不定期將進行滾動式修正以符時宜,相關表單僅供參考;請於下載檔案,並解壓縮後,再次與本府聯繫相關表單內容是否有增修。

 

檔案下載

  • (1130415版本)申請人送辦興辦事業計畫相關表單 ZIP 171.24KB,下載4次,MD5:71FB587CE39D5BCA6D14E75E9432A6FE
  • 發布日期:2023/11/15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民政處宗教禮儀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4/04/14
  • 點閱次數: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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