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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度第2期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經費補助一案

  • 為鼓勵並強化雇主辦理員工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或措施,本部於本(115)年4月2日、17日分別修正發布「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及「勞動部補助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作業須知」,並於5月1日施行。
  • 115年度第2期經費補助說明如下:
    • 受理期間:自本年5月1日起至6月15日止,請轉知並加強宣導所轄事業單位向貴機關提出申請。
    • 申請方式:申請單位至企業托兒與哺(集)乳室資訊網(https://childcare.mol.gov.tw)「線上申請補助專區」填寫申請書表,並以線上申請方式,向事業單位所在地之地方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 初審作業:本部已建置「線上申請補助管理系統」(https://childcare.mol.gov.tw/assistportal/assist.aspx)後台,請貴單位於審查事業單位書面申請案件時,併同至系統後台填報初審結果、補助情形及上傳審查資料掃描檔。
    • 轉送申請案件:為加速行政程序,請貴單位於本年7月15日前務必完成初審,並於申請案件填報初審核定結果,函送本部審核並請加註各申請類別(哺集乳室、托兒設施與托兒措施)之申請家數,逾期不受理。

檔案下載

  • 勞動部函 PDF 252.72KB,下載99次,MD5:1B62759C527B39909DB4BFF95CCB16C2
  • 發布日期:2026/05/19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法制及勞動處勞工行政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6/05/19
  • 點閱次數: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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