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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團體組織及團體憑證申請(初審)

申請條件:本市合法登記之工會團體。

申請方式: (臨櫃或網路):公文親送或函送。

檢附資料:

一、公函。
二、組織及團體憑證申請書。
三、本府核發之工會團體登記證書影本。

申請流程:資料備妥後以公文送至本府辦理初審。

承辦單位及電話:

社會處(勞工行政科)
24201122分機2207、2208

  • 發布日期:2026/04/15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法制及勞動處勞工行政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6/04/28
  • 點閱次數: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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