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速行政效率及減少資源浪費,自今(114)年1月20日零時起,針對「可即時性排除之路霸」、「違規攤販」、「人與動物噪音」等3種特定類型檢舉案件,1999市民熱線不受理錄案,改由警察局110報案專線專責統一受理,請民眾逕行以「110」報案專線通報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