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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兒童及少年身心安全宣導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

兒少禁止飲酒、嚼檳榔、施用毒品及其他有害身心健康物質,任何人亦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予兒少。

另遊戲用槍販售業者勿將商品販售予未達適用年齡之兒少。

以確保及維護兒童及少年身心正常發展。

  • 發布日期:2024/07/19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兒童及少年事務處場館設施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4/11/26
  • 點閱次數: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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