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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政府辦理112年度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評鑑-評鑑結果公告

一、依據:

(一)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23條及26條規定辦理。

(二)113年度中央對直轄市、縣(市)政府執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執行效能考核實施計畫與指標辦理。

 

二、目的:

(一)為建構居家托育管理制度,透過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評鑑以了解其行政管理、專業服務及服務成果等推展狀況,善盡主管機關輔導、監督職責,以促進其業務推動及發展。

(二)透過評鑑作業,加強對受委託單位營運實務之了解,保障嬰幼兒托育之基本需求,提升專業照顧品質。

 

三、評鑑對象:

接受本府委託辦理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之單位。

 

四、由本府聘請外聘專家學者3名組成評鑑小組,分別負責評鑑行政管理、專業服務、服務特色與服務創新項目及扣分項目。

 

五、等第評比計算方式:

(一)優等:90分以上。

(二)甲等:80分至未滿90分。

(三)乙等:70分至未滿80分。

(四)丙等:60分至未滿70分。

(五)丁等:未滿60分。

 

六、評鑑結果:

基隆市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評鑑總分:90分,評鑑等第: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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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2023/11/30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兒童及少年事務處福利服務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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