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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策公告】聽障駕駛識別標識
一、交通部為提升聽障駕駛人行車安全,落實友善無障礙交通環境,
已於115年7月27日發布「聽障駕駛識別標識」,請各單位協助宣導及推廣運用。
二、為提升聽障駕駛人行車安全,且鑑於部分地方政府如臺北市、臺南市等已自行製作聽障駕駛識別標識供民眾索取,各地標準不一,爰建議訂定統一識別標識並宣導友善聽障駕駛行車環境。
三、圖示意涵:以ISO 7001 PI AC 007公共圖標為基礎,並加註「聽障行車」字樣,傳達友善聽障通行之交通環境概念,協助其他用路人、執法人員及救援單位於道路環境中即時識別車輛駕駛人為聽障人士。
四、尺寸:高14.5公分、寬10.5公分。
五、使用方式:建議聽障駕駛人將本標識黏貼於車輛後擋風玻璃左下側或車身左後側,以利其他用路人辨識。
六、宣導事項:
(一)倡導其他用路人以燈光代替按鳴喇叭、採取適當之輔助或禮讓措施,營造友善包容聽障通行之交通環境。
(二)本標識不具強制性質,由有需要人士自願性索取張貼。
七、請各機關,於執行公務時,如遇有車輛黏貼本標識,請本於友善包容原則,採取適當之辨識及應對措施,以維護聽障駕駛人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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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聽障行車識別標籤PDF檔案,134.78KB,下載28次,MD5:3A00B9743EC7F3232F13640326C0546A
- 發布日期:2026/09/11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兒童及少年事務處
- 最後更新時間: 2026/09/11
- 點閱次數: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