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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政府 主計處 Department of Budget, Accounting and Statistics
Keelung City Gover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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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

各機關有合於預算法第七十條各款情事者,得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經議會審議刪除或刪減之預算項目與金額不得動支第二預備金。但法定經費或經議會同意者,不在此限。 1、原列計畫費用因事實需要奉准修訂致原列經費不敷時。 2、原列計畫費用因增加業務量致增加經費時。 3、因應政事臨時需要必須增加計畫及經費時。 各機關請求動支第二預備金,應依下列程序辦理:專案敘明動支原因,並註明合於預算法第七十條何款之規定,附具申請「基隆市政府動支第二預備金申請書」 一份送請主計處會同財政處核辦。
  • 發布日期:2016/12/30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主計處
  • 最後更新時間: 2020/06/01
  • 點閱次數:1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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