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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變更基隆市主要計畫(部分倉儲區為機關用地)案」公開展覽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暨同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5、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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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將本計畫案之計畫書、圖實貼本府都市發展處(都市計畫科)、本市七堵區公所及本計畫範圍有關之里辦公處公告欄內公開展覽30天(自發文日起算),並將本公告刊登自由時報3天,另訂於114年2月6日(星期四)14時30分於本市七堵區堵南里民活動中心辦理說明會,請區公所函轉與本計畫範圍有關之里辦公處協助張貼本公告及計畫書、圖(草案),並分發通知單。
- 凡對本計畫有意見之公民或團體,得於辦理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檢附地籍圖謄本、土地登記謄本、比例尺1/1000實測申請範圍圖(測繪變更都市計畫内容及地籍),並請詳述變更内容和理由說明等相關資料4份,向本府都市發展處(都市計畫科)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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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2025/02/03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都市發展處都市計畫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2/03
- 點閱次數: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