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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政府 社會處 Department of Social Affairs
Keelung City Gover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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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販運防治宣導-臺灣在地實例

南部一名15歲的女子凱莉〈化名〉,日前從《臉書》上看到徵求臨時演員訊息,她向發布訊息的謝姓夫妻檔應徵工作,謝男竟以「工作時間自由、月收入超過10萬以上」為由,遊說她下海賣淫。沒想到才第一天上班,就被謝男以指導性愛技巧為由,連續在旅館和火車站廁所內性侵得逞,凱莉因不甘受辱,隔天即報警對惡老闆提告。警方調查,謝姓男子(35歲)自稱是傳播公司經紀人,他和詹姓妻子(27歲)在臉書和求職網站上張貼訊息,徵求年輕女子擔任本土劇臨時女演員,如有女子留言應徵工作,謝男就會要求女子加入他的私人Line群組。謝男為了鬆懈女子防備,還會一人分飾多角,冒用其他女子身分,遊說女子從事色情工作;謝男明知部分女子未成年,仍仲介少女賣淫牟利,謝男還以指導性愛技巧為由,至少性侵一名少女得逞。警方表示,15歲的被害少女凱莉月前從台南離家北上投靠友人,因缺錢花用想打工賺錢,她從臉書上看到謝男張貼徵求臨時演員訊息後,主動和謝男聯絡探詢工作內容,謝男以「工作時間自由、月收入超過10萬以上」遊說她下海賣淫,凱莉因無一技之長,找工作又四處碰壁之下,答應謝姓夫妻以每次5000元代價,從事色情按摩及賣淫。凱莉第一天上班就在旅館內被謝男以鑑定身材、指導性愛技巧為由性侵,凱莉雖非常驚恐,但仍被強迫接客。當天她向謝男說身體不適想返回住處休息,但謝男卻利用送她到火車站搭車之際,再度伸出狼爪,將凱莉拉進火車站內的無障礙廁性侵,她因不甘受辱,隔天即出面向警方報案指控謝男惡行。謝男和妻子日前被警方約談到案,兩人坦承開設應召站仲介未成年少女賣淫,但謝男卻矢口否認性侵被害少女,警方訊後已先依妨害性自主、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條例和人口販運防治法等罪嫌移送法辦。律師林銘龍表示,謝姓男子的行為恐已觸犯《刑法》妨害性自主罪228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條例》第32條、《人口販運防治法》第31條等多項罪嫌,依據《刑法》55條規定:「一行為而觸犯數罪名者,從一重處斷。」因此蔡男最重可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條例第32條,引誘、容留、招募、媒介、協助或以他法,使兒童或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且意圖營利,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您知道某些人因暴力、脅迫、恐嚇、詐欺、不當債務約束或其他強制方法,被迫成為性剝削、勞力剝削或器官摘除的受害者,請馬上撥打防制人口販運通報專線:110(警政署)、1955(勞委會)、(02)2388-3095(我想爸爸-響鈴救我)或撥打本市警察局外事科通報專線:(02)2425-2787。
原文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社會處婦女兒少福利科

聯絡人員:承辦人 林稚萱(02)2434-0458

                  科  長 黃靜宜(02)24201122#2203-2205

  • 發布日期:2019/02/13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社會處社會工作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1/09/03
  • 點閱次數: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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