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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政府 社會處 Department of Social Affairs
Keelung City Gover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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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辦理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計畫

一.目的:
   為協助本市待業中或轉業之身心障礙者提昇工作技能、獲得第二專長,得以順利
進入競爭性就業市場擁有穩定工作,並提高工作穩定性及低取代性,故特開辦理身
心障礙者職業訓練計畫,以協助身心障礙者培養技能提高就業競爭力。
二.辦理方式:
    以公開招標方式委託機構或單位辦理。
三.招訓對象:
   1.學歷/年齡: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領有身心障礙手冊長期失業,高中職以上教
     育程度,年齡在15歲至未滿65歲者,經職業能力評估具就業潛能者。
   2.障別:持有肢障、顏障、重器障等身心障礙者為主;其中慢性精神病患者,需
     備有醫療復建機構開立之精神障礙職業訓練及就業服務醫療諮詢單。
   3.經職前鑑定(筆試、面試、性向測驗、洗衣職類技能前測)等合格者,具有就
     業動機,能經由輔導進入職場者。
   4.具社政單位教養生、教育單位在校生、醫療單位住院、日間留院、社區復健中
     心與庇護工作坊及其他相關身分者,不得參加本案訓練。
四.預計辦理訓練課程職類及期程:
   身心障礙者「洗衣職類養成班」1班,上課期程預計762小時(六個月),招訓10人。
另,考量有效運用資源及相關單位間應充分合作與分工,本案養成訓練以社區內長期
失業之身心障礙者為優先,如有名額得提供自特殊或相關學校、機構畢(結)業未滿一
年者參訓,惟以訓練名額之五分之一為限。
五.預期績效:
   運用洗衣作業流程訓練及團體生活合作能力等職能訓練,提昇職訓與技能訓練,以
探索輔導身心障礙者投入職場工作並於結訓後輔導進入支持性或一般性就業市場就業。

檔案下載

  • 推動辦理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計畫 PDF 333.03KB,下載353次,MD5:7B10CE93277944B6CC0BBADA08C46C46
  • 發布日期:2016/01/06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社會處勞資關係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1/09/03
  • 點閱次數:1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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