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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政府 社會處 Department of Social Affairs
Keelung City Gover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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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勞工因等待轉換,雇主委託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代為管理與安置或變更住宿地點相關事宜。

因不可歸責外籍勞工,致使外籍勞工須轉換雇主,雇主於外籍勞工等待轉出期間,委託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代為管理與安置,應於外國人住宿或工作地點變更後7日內通報本府備查。

應備文件:
1.外國人住宿地點變更通報單。
2.外國人住宿地點變更通報名冊。
3.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
4.回郵信封。

備註:
1.若原工作地在本轄,而安置地點非本轄時,請逕向當地縣市政府報備,並副知本府。
2.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19條 雇主申請聘僱從事本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九款或第十款規定工作之外國
人,應依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確實執行。
雇主違反前項規定者,當地主管機關應以書面通知限期改善。

第19- 1條 前條第一項規定之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應規劃下列事項:
一、飲食及住宿之安全衛生。
二、人身安全之保護。
三、文康設施及宗教活動資訊。
四、生活諮詢服務。
五、住宿地點及生活照顧服務人員。
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幫傭或家庭看護工之工作者,免規劃前項第三款
及第四款規定事項。
雇主為第一項第五款事項之變更,應於變更後七日內,以書面通知外國人
工作所在地及住宿地點之當地主管機關。

檔案下載

  • 住宿地點變更通報名冊 ODT 16.11KB,下載125次,MD5:9CD15784CE242F094E6B57A66089CC16
  • 外國人住宿地點變更通報單0606 ODT 24.18KB,下載109次,MD5:71A425AAA0EDAA72AE9E3D66FC87FDD1
  • 發布日期:2015/11/27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社會處勞工行政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2/06/06
  • 點閱次數:1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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