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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害被害人服務及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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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辦理下列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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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被害人二十四小時緊急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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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被害人就醫診療、驗傷及取得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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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被害人心理治療、輔導、緊急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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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法律扶助、陪庭偵訊及出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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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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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對象為遭受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被害人,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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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籍本市、合法居留且與設籍本市市民辦理結婚登記或同居關係之非本國籍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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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對象因情形特殊有補助必要者(包含非本國籍人士),經本府核准者不受設籍之限制,但依其他法令規定已取得補助或給付在案者不予重複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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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害被害人得申請補助項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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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生活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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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屬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之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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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復健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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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訴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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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補助者應於事實發生六個月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本府提出申請,經查核屬實者始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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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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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地址:基隆市麥金路482號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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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電話:02-24340458
檔案下載
- 家暴性侵被害人自治條例 PDF 1526.89KB,下載66次,MD5:6EFB74FCF5277D49BF670705108D67F1
- 發布日期:2024/06/26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社會處社會工作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4/06/27
- 點閱次數: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