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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害被害人服務
- 依刑法妨害性自主篇章,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猥褻之行為者,觸犯刑法。
- 16歲以下之兒童少年,受法律保護與規定,尚無性自主權,論當事人是否同意,與16歲以下之男女發生性行為,皆已觸犯刑法妨害性自主罪。
- 發生性侵害後,當事人(被害人)常需面臨就醫驗傷醫療、司法程序、心理諮商、緊急生活費用等各類型問題,為使被害人能安心,性侵害防治中心接獲通報後社工將會聯繫並評估,提供被害人相關之服務。
本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辦理下列事項:
一、提供二十四小時電話專線服務。
二、提供被害人二十四小時緊急救援。
三、協助被害人就醫診療、驗傷及取得證據。
四、協助被害人心理治療、輔導、緊急安置及提供法律服務。
基隆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服務地址:基隆市麥金路482號5樓
服務電話:02-24340458
- 發布日期:2021/08/04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社會處婦幼及救助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1/08/27
- 點閱次數: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