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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保險宣導
國民年金」是97年10月1日開辦的社會保險制度,依據國民年金法第6條及第7條規定,年滿25歲、未滿65歲,
在國內設有戶籍的國民,在未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或軍保期間,均應參加國民年金保險。
按時繳保費‧享有五大給付
老年年金、生育給付、身障年金、喪葬給付、遺屬年金。
國民年金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資格認定:可洽詢各區公所國民年金服務員。
中正區公所:2463-3341分機702
信義區公所:2428-2101分機407
仁愛區公所:2430-1122分機409
中山區公所:2423-2181分機604
安樂區公所:2431-2118分機703
暖暖區公所:2457-9121分機703
七堵區公所:2456-6171分機407
社會處:2420-1122分機2233
國民年金納保資格、五大給付相關問題:可電洽勞工保險局國民年金業務處02-23961266分機6066或基隆辦事處02-2426-7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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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2022/07/22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社會處婦幼及救助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2/07/22
- 點閱次數: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