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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政府 社會處 Department of Social Affairs
Keelung City Gover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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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疫情持續升溫,配合防疫措施未能送托期間托育費用補助發放方式

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4月29日衛授家字第1110960486號函辦理。

近期COVID-19疫情持續升溫,衛生福利部社家署陸續接獲地方政府反映,托嬰中心、居家保母、同住成員及嬰幼兒屬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健康管理者,不可提供及使用服務期間,恐影響家長申領托育費用補助之疑義,先予敘明。

按去(110)年全國進入疫情第三級警戒,握生福利部爰於110年6月1日、6月15日及6月30日函示,托嬰中心及居家托育服務配合政策規定原則暫停服務,以家長當月送托天數核算托育補助額度,即送托日數未達半個月,撥付半個月補助費用;送托達半個月以上,撥付1個月補助費用。

又現行仍處疫情升溫期間,雖非屬前開警戒階段,惟考量兒童因配合疫情停托實屬不可抗力因素,基於維護家長及兒童權益之立場,倘因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健康管理、自主防疫停托期間之托育費用補助,參照前揭函示辦理。

  • 發布日期:2022/05/17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社會處婦幼及救助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2/05/17
  • 點閱次數: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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