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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式托育服務(保母)因應COVID-19防疫作為建議 注意事項
依據衛生福利部110年7月26日衛授家字第1100900969號函辦理。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趨緩,考量家長送托需求並兼顧
疫情社區傳播風險,特訂定旨揭注意事項,針對感染管制教育訓練、自主防疫管理措施、環境衛生空間規劃、疑似案例應變處置、確診病例應變處置等管理事項,提供居家托育人員依實務狀況參考本注意事項內容予以內化,保護托育人員與嬰幼兒健康,及降低疫情於社區傳播機率與規模。
旨揭注意事項公布於本部疾病管制署網站,路徑為首頁/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五類法定傳染病/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管制措施(二級資訊陸續更新)/衛生福利部項下,並將視疫情發展適時檢討修正,提供各界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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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2021/07/27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社會處婦幼及救助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1/08/19
- 點閱次數: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