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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範大陸行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居家托育人員因應措施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09年1月31日社家支字第1090101016號函辦理
二、為因應大陸行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請各托嬰中心及居家托育人員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修訂之「各級學校、幼兒園、實驗教育機構及團體、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中心及托育機構因應中國大陸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開學前後之防護建議及健康管理措施」落實防護建議及健康管理措施,並配合辦理下列事項:
(一)強化衛生教育宣導:加強勤洗手、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保持個人衛生習慣(如:打噴嚏、咳嗽需掩住口、鼻,擤鼻涕後要洗手)及妥善處理口鼻分泌物等,及儘量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空氣不流通的公共場所等衛生教育宣導,並落實執行。
(二)環境及清潔消毒:居家托育人員應定期針對幼兒經常接觸之物品表面(如門把、桌面、教玩具、或其他公共區域)進行清潔消毒,可用1:100 (500ppm)漂白水稀釋液進行擦拭。
(三)維持室內通風:打開室內窗戶、氣窗,使空氣流通,維持通風設備的良好性能,並經常清洗隔塵網,若環境為密閉空間,應打開窗戶和使用抽氣扇,沒有必要,盡可能不使用冷氣空調。
(四)幼兒再家如出現發燒應通知居家托育人員,並應在家休息避免外出,如出現咳嗽或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應佩戴口罩。
(五)加強通報作業:如發現疑似感染新型冠狀病毒幼兒,可通報本市衛生局或撥打1922 協助轉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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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級學校、幼兒園、實驗教育機構及團體、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中心及托育機構因應中國大陸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開學前後之防護建議及健康管理措施 PDF 128.3KB,下載38次,MD5:E33924B6DF42BBF11089D6A45DE51A88
- 發布日期:2020/02/20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社會處婦幼及救助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1/08/19
- 點閱次數: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