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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辦理老人老花眼鏡補助實施計畫
一、實施期間: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12日止。
二、受理地點:戶籍所在地各區公所社政課
三、補助對象及資格限制: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年滿65歲需配置老花眼鏡之長者。
四、補助樣式及金額:補助老花眼鏡整副,每人最高補助新台幣500元整,以ㄧ次為限,2年內不得重複申請補助 (109-110)年已接受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
五、檢附文件:
- 申請書
- 購置老花眼鏡之合法收據(應附營利事業統一編號)或統一發票。
- 三個月內之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由各區公所協助檢附)。
- 郵局存摺帳戶封面影本。
詳細資料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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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2021/01/04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社會處老人福利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3/04/12
- 點閱次數:1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