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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庇護工場庇護性就業者產能核薪核備程序及作業方式
為執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40條庇護工場庇護性就業者(以下簡稱庇護性就業者)薪資核備作業,並促使庇護性就業者薪資核備程序符合公開透明、公正原則,基隆市政府社會處特依前行政院勞委會100年5月3日勞職特字第1000507054號函頒身心障礙庇護性就業者產能核薪注意事項訂定本市庇護工場庇護性就業者產能核薪核備程序及作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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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2024/06/26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社會處勞資關係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4/06/27
- 點閱次數: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