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度「補助辦理照顧服務員專班職業訓練」
主旨:為徵求本市107年度「補助辦理照顧服務員專班職業訓練」提案計畫, 詳如說明, 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106年7月10日發訓字第10625006651號令「補助地方政府辦理
照顧服務員專班訓練計畫」辦理。
二、旨揭計畫為鼓勵失業、待業或在職勞工參加照顧服務員職業訓練,結合本市長照人力需求,
特由勞動部就業安定基金補助辦理。
三、徵求「開訓日介於107年6月至10月」之照顧服務員專班職前訓練計畫。
三、受理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07年6月5日下午5時前截止收件(須以正式公文函送本府)。
四、補助辦理職類:照顧服務員訓練專班。
五、計畫申請應檢附文件: 訓練計畫書3份(參照附件計畫書目錄與格式,依序排列並裝釘成冊)。
六、計畫申請相關作業時程如下:
(一)訓練單位須依規定格式檢送提案計畫相關資料,以「公文」函送本府審理,不符者本府
得要求訓練單位於三日內補正,未改正者不予審查,若因此影響相關申請權益,概由訓
練單位自行負責。
(二)俟審查核定訓練班次後,將另以函文通知辦訓單位並副知轄區分署,地方政府掣據函請
轄區分署辦理審核及撥款作業。
七、填寫資料說明:
(一)前述所有表件「訓練單位名稱」,皆須填寫正確完整之「單位全銜」,需與單位設立登記
證之全銜完全相符(請注意繁、簡體字亦需相同,如臺或台)。
(二)「訓練計畫名稱」、「課程/班別名稱」請勿以地點為班名,若班名相同請以期別區分,如
「基隆市照顧服務員專班第1期」、「基隆市照顧服務員專班第2期」。
(三)「機構別代碼」、「機構立案地點」請依貴單位設立登記證所列選填。「訓練容量」為貴單
位所能負載之單位時間內的訓練人數。
(四)本案訓練人數、補助對象、經費編列、報名甄試及錄訓標準等及其他相關規定事項,請
依本案補助訓練計畫規定辦理。
(五)訓練時數:至少97小時。
1、依據依衛生福利部107年5月9日衛部顧字第1071960347A號公告之「照顧服務員訓練
實施計畫」第六條辦理。
2、另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106年10月31日發訓字第10625011541號令訂定「委託辦
理職前訓練作業原則」第9點,「應納入至少3小時之性別平等課程與4小時之就業市場
趨勢分析及求職技巧等課程」,並得視需要納入勞動法令、生涯輔導、職業道德與職場工
作倫理、人際溝通或電腦等軟性課程或活動。
3、本課程編排不符合請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全日制之課程條件。
八、由本府核准之訓練單位於收到市府同意函後,應於規定時程內進入職業訓練資訊管理系統
(簡稱TIMS)辦理班級申請,並以本府核予之班別代碼辦理班級資料轉入後開始招生。
九、請於本府社會處網站下載相關檔案:
(一)勞動部「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照顧服務員專班訓練計畫」
(二)衛生福利部「照顧服務員訓練實施計畫」
(三)免繳自行負擔費用之參訓者資格條件及應附證明對照總表
(四)計畫書格式
(五)作業手冊
(六)照顧服務員計畫作業流程圖
十一、本案提案相關訓練計畫資料請函寄或親送至「20201基隆市義一路1號 基隆市政府收」
並於信封右上角註明「107年度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照顧服務員專班訓練計畫」。
十二、聯絡方式:基隆市政府社會處老人福利科,承辦人員:郭娟靜,聯絡電話:(02)2421-2413,
(02)2421-2413。
檔案下載
- 發布日期:2018/06/15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社會處老人福利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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