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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政府 社會處 Department of Social Affairs
Keelung City Gover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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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勞資會議之須知及流程

一、為何要召開勞資會議

 (一)勞資會議之意義

 勞資會議成立在於:

 1.協調勞資關係,增進勞資溝通,減少勞資爭議

 2.促進勞資合作,宣導公司政策,推動企業決策

 3.改善勞動條件,提高工作效率,促進企業成長

 (二)勞動基準法規定須勞資會議同意事項

1.實施2週、4週、8週變形工時制度(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2項、第3項及第30條之1規定)

2.使勞工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1項規定)

3.使女性勞工於午後10時至翌晨6時之夜間時間內工作(勞動基準法第49條第1項規定)

4.提高每月加班時數上限(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但書規定)

5.輪班換班間距調整(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但書規定)

6.例假七休一調整(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4項、第5項規定)

 PS.末3項如為30人以上之企業實施類此工時彈性措施,除經勞資會議同意,尚需於實施前1日報送當地主管機關備查,以免有罰則。

 (三)除需勞資會議同意外,尚需取得個別勞工同意之事項

1.變動個別勞工加班

2.改變上下班起迄時間及休息時間

3.調整休假日(即國定假日、特別休假)

二、如何成立並召開勞資會議

 (一)那些事業單位需成立

1.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公司行號

2.公司行號內30人以上場所

 (二)成立與召開流程

1.選舉前10日公告投票日期、時間、地點及方式等事項

2.選派勞資代表人數:

勞工3人下,勞資雙方為當然代表

勞工4~99人,勞資代表各為2~15人

勞工100人,勞資代表各為5~15人

3.完成選派代表後向主管機關申請備查

4.勞資會議每3個月開會一次

5.勞資會議前7日發開會通知;前3日將提案分送各代表

6.勞資代表應有各過半數出席,並由全數達成共識或有出席代表過3/4同意做成決議

7.製作會議記錄

三、如何報送勞資會議代表名冊

勞資會議代表選(改)派/遞補完成後,應於15日內函報本府備查,請以紙本方式掛號郵寄或送本府申辦,並請備妥下列文件(另提供勞資會議代表名冊檢核表供填寫參考):

1.申請函(成立或改選檢附)

2.勞資會議勞資代表名冊(成立或改選檢附)

3.勞資會議勞資代表改派/遞補備查函(改派或遞補檢附)

4.勞資會議勞資代表改派/遞補名冊(改派或遞補檢附)

檔案下載

  • 勞資會議代表名冊自行檢核表 PDF 314.14KB,下載391次,MD5:129F92CF748120AF1169BF1DE526045A
  • 勞資會議相關表單 ODT 120.47KB,下載254次,MD5:458BAEA69B785069828F8C420CA8FBA0
  • 勞資會議懶人包 PDF 1791.79KB,下載565次,MD5:8005447E4E2E6888B13CADF7398780E3
  • 發布日期:2021/02/03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社會處勞資關係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1/08/16
  • 點閱次數: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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