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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政府 社會處 Department of Social Affairs
Keelung City Gover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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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獎勵」相關表件

一、申請資格:從事志願服務工作,服務時數3,000小時以上,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且持有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者。

二、申請方式:

  1. 志工符合前條規定,得填具申請獎勵事蹟表(申請人應簽名或蓋章),每年6月底前送所屬志願服務運用單位。
  2. 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應於7月底前送地方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例:學校及教育類志工向教育處申請、警政類志工向警察局申請、醫院及衛生保健類志工向衛生局申請、環保類志工向環保局申請等)。不屬地方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志願服務運用單位,送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
  3.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受理前項申請後應審查並造冊,於8月底前送衛生福利部機關辦理。

 三、獎勵等次:

  1. 服務時數三千小時以上者,頒授志願服務績優銅牌獎及得獎證書。
  2. 服務時數五千小時以上者,頒授志願服務績優銀牌獎及得獎證書。
  3. 服務時數八千小時以上者,頒授志願服務績優金牌獎及得獎證書。

檔案下載

  • 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獎勵辦法」 PDF 83.23KB,下載46次,MD5:8EEC3050EEA8700F341D3378B7810090
  • 志願服務申請獎勵事蹟表 ODT 9.2KB,下載68次,MD5:4C91310D669E6B60AF977277123C52E3
  • 志願服務申請獎勵名冊 ODS 4.89KB,下載59次,MD5:1F392C94ECF5E508D6DA6A3890264A4C
  • 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 ODT 11.74KB,下載55次,MD5:A90FF2D3985BB0BC24161AAD01F52974
  • 【填寫範例】志願服務申請獎勵事蹟表 PDF 63.23KB,下載76次,MD5:596A0D9DA22AFCFF3C59904601578925
  • 【填寫範例】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 PDF 65.6KB,下載81次,MD5:8F0F16E9739ED75B6C36DB7432ABE040
  • 發布日期:2020/08/04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社會處
  • 最後更新時間: 2021/08/05
  • 點閱次數: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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