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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2年度住宿式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申請作業須知
為緩解中、重度失能者使用機構式服務之家庭經濟負荷,衛生福利部自108年起辦理「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針對入住指定7類機構且所得稅額未達20%之住民,依稅率級距給予最高每人每年6萬元之補助;自112年起,針對長照需要等級達4級以上之住民,調增補助為每人每年12萬元,並取消排富規定。
詳請可參閱-> https://1966.gov.tw/LTC/cp-6457-69925-2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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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2023/05/18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社會處長青及救助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3/05/18
- 點閱次數:2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