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基隆市政府 社會處 Department of Social Affairs
Keelung City Government

:::

保障勞工投票權益 公民投票日依法放假一日、工資照給

中央選舉委員會定於114年8月23日(星期六)舉行全國性公民投票案:「您是否同意第三核能發電廠經主管機關同意確認無安全疑慮後,繼續運轉?」基隆市政府提醒您,勞動部前已指定公民投票日為《勞動基準法》第37條所定放假日,具投票權且當日原屬工作日之勞工,雇主應依法讓勞工放假一日,工資照給。

基隆市政府表示,投票日當日若為勞工之例假或休息日者,因勞工本得於當日行使投票權,故不另行給假。所稱放假「一日」,係指午前零時至午後12時的連續24小時。由於投票權僅能在投票當日行使,性質與一般國定假日不同,因此,投票日不得再與其他工作日對調實施。

另雇主如有工作需求,欲於投票日安排具投票權勞工出勤者,須在不妨礙其行使投票權的情況下,徵得勞工同意,並應加給出勤時段工資,計算方式分為下列兩種類型:

  1. 投票日為勞工原工作日者:應加倍發給出勤時段工資。舉例而言:勞雇雙方原約定當天出勤8小時,若勞工外出投票2小時,返回工作6小時,雇主須加給6小時的工資。

  2. 投票日為勞工原休息日者:應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視實際工作時數加給工資。

檔案下載

  • 勞動部107年11月8日勞動條3字第1070131460號函示 PDF 134.41KB,下載38次,MD5:56B77098F33F51A06D67B1814A46B186
  • 勞動部107年11月8日勞動條2字第1070131393號函示 PDF 144.36KB,下載64次,MD5:BCA8669528B8F73ABF45A8E63B3071CC
  • 中央選舉委員會114年5月28日中選務字第11431503503號函 PDF 176.15KB,下載42次,MD5:2EC0DD26C5DB80EB2DFD4C1C24672F97
  • 發布日期:2025/06/16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社會處勞資關係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6/16
  • 點閱次數:1345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