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農曆春節休假出勤加班費怎麼算?
112年農曆春節休假10天,但春節前後仍有2天週六(112年1月7日、112年2月4日)得補行上班,公司若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行業,加班費怎麼計算?若是排班制、實施變形工時的餐飲、服務業,勞工在農曆春節假期配合出勤上班,加班費如何計算?公司要注意哪些細節,一次告訴您。
- 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公司須完成「八週變形工時」法定程序:
公司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需依《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3項規定,實施「8週彈性工時」,有工會者,要經工會同意,如果事業單位無工會者,則需經勞資會議同意之程序後,再調整出勤,而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可開罰2萬到100萬元。
此外,勞動部111年10月28日發布一則新函釋「3人以下企業不需開勞資會議」(原先規定即使勞工人數3人以下仍要舉辦),也就是說3人以下微型企業只要徵得個別勞工的同意就能實施變形工時,但僱用4名員工以上的公司,仍然得召開勞資會議和員工協議調整工時。
112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
112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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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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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五 |
六 |
1 |
2 元旦補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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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補行上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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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1/7調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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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初二 |
24 初三 |
25 除夕補假 |
26 初一補假 |
27 2/4調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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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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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 ■休息日 ■例假日 ■國定假日
(1)112/1/7與112/1/20調移,調移後112/1/7為工作日、112/1/20為休息日。
(2)112/1/27與112/2/4調移,調移後112/2/4為工作日、112/1/27為休息日。
(3)112/1/21休息日、112/1/22例假日適逢除夕及初一國定假日應依法補假,補假日期為112/1/25、112/1/26。
- 農曆春節出勤加班費如何算?
A:依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月薪36,000元為例:
112年1月20日(週五)休息日出勤8小時加班費:(150元×3/4倍×2小時)+(150元×5/3倍×6小時)=1,900元
112年1月21日(週六)休息日出勤8小時加班費:(150元×3/4倍×2小時)+(150元×5/3倍×6小時)=1,900元
112年1月22日(週日)例假日出勤8小時加班費:36,000元÷30天=1,200元(除非有《勞動基準法》第40條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發生才能加班)
112年1月23日(週一)初二國定假日出勤8小時加班費:36,000元÷30天=1,200元
112年1月24日(週二)初三國定假日出勤8小時加班費:36,000元÷30天=1,200元
112年1月25日(週三)除夕補假出勤8小時加班費:36,000元÷30天=1,200元
112年1月26日(週四)初一補假出勤8小時加班費:36,000元÷30天=1,200元
112年1月27日(週五)休息日出勤8小時加班費:(150元×3/4倍×2小時)+(150元×5/3倍×6小時)=1,900元
112年1月28日(週六)休息日出勤8小時加班費:(150元×3/4倍×2小時)+(150元×5/3倍×6小時)=1,900元
112年1月29日(週日)例假日出勤8小時加班費:36,000元÷30天=1,200元(除非有《勞動基準法》第40條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發生才能加班)
B:若是餐飲業、服務業,採「排班制」或「二週變形工時」或「四週變形工時」出勤,勞工於農曆春節期間出勤加班費如何計算?必須依照約定的曆日性質給付加班費。
排班制範例:未實施變形工時,工作週期為週日至週六,每7天休2天作為例假、休息日
112年未實施變形工時班表範例
112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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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1 元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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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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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除夕 |
22 初一 |
23 初二 |
24 初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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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 ■休息日 ■例假日 ■國定假日
- 約定日薪制勞工:國定假日出勤依實際工作時數給予雙倍薪(例如:時薪180元,出勤8小時=180元×2倍×8小時=2,880元)。
- 約定月薪制勞工:國定假日出勤未逾8小時加給1日薪資(例如:月薪36,000元÷30天=1,200元)
- 排班例假或休息日適逢國定假日依法應予補休,補休方式勞雇協商。
加班費計算說明表
工作時數
0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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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倍
×5/3倍
國定假日
月薪制加給1日工資;時薪制每小時×2倍
×4/3倍
×5/3倍
休息日
×4/3倍
×5/3倍
×8/3倍
例假日
月薪制加給1日工資;時薪制每小時×2倍
×2倍
※非因天災、事變、突發事件不得使勞工於例假日出勤,如違規使勞工出勤仍應依上述標準加給工資
- 國定假日與其他工作日調移,免支付加班費,公司應注意事項:
須徵得勞工個別同意,並標明調移之日期。
農曆除夕到初三共有4天國定假日,不少公司會用「國定假日調移」的方式來節省人力成本,應於事前與勞工進行協商,「經勞工同意並明確指出調移日期」,國定假日只能與工作日調移,不可與免出勤之例假或休息日調移,調移後的國定假日就可不需支付加班費。
- 發布日期:2022/12/28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社會處勞資關係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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