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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辦理與所聘僱第二類及第三類外國人終止聘僱關係之驗證程序。

  1. 申請書
  2. 委託書 (直聘雇主或雇主親辦免附)
  3. 雇主身份證影本
  4. 外勞護照、居留證 正影本
  5. 薪資明細表影本
  6. 招募函及聘僱函影本
  7. 國外貸款收據 (直聘雇主免附)
  8. 回郵信封 (沒有指定收件地址免附)
  • 發布日期:2026/04/01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法制及勞動處勞工行政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6/04/28
  • 點閱次數: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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