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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職災勞工重返職場相關補助(職能復健津貼(含參訓補助申請表)、輔助設施補助、事業單位僱用補助)申請表

為協助職災勞工重返職場,我國於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https://laws.mol.gov.tw/FLAW/FLAWDAT0201.aspx?id=FL096423)第66條至第69條訂定相關津貼及補助(職能復健津貼、輔助設施補助、事業單位僱用補助),請勞工朋友及企業主詳參下列附件說明,申請請郵寄基隆市政府法制及勞動處-勞工行政科(200 基隆市仁愛區龍安街326號2樓)-陳小姐收;若有相關疑問,請電話聯繫02-2420-1122分機3009或02-2425-0575職災重建行政協助人員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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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2026/10/10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法制及勞動處勞工行政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6/10/10
  • 點閱次數: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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