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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行政處分?

所謂行政處分,就是行政機關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的決定或其他公權利措施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上效果的單方行政行為。例如:建築執照許可、違建拆除、建物斷水斷電、戶籍登記、土地登記、停止營業及環保、衛生等各類行政罰鍰。如果您對行政處分認為有違法或不當,損害您自身權利或利益,就可以在收到行政處分書次日起30日內提起訴願,來保障自身的合法權利。
此外,如行政機關對於您依法申請的案件,在法定期間內應作為而不作為,以致於損害到您的權利或利益的話,也可以提起訴願。
現在各類的處分書後面都會註明救濟途逕,因此當您收到書面的行政處分時,請您多留意上面的說明,如此才能完整的保障您的權利。

  • 發布日期:2026/04/01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法制及勞動處法令事務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6/04/28
  • 點閱次數: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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