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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免不熟悉政治獻金法規定觸法而受處罰,茲提供內政部製作政治獻金動畫宣導短片供參考,以減少財產損失。
有關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將於113年1月13日舉行投票,依政治獻金法規定,立法委員擬參選人從112年4月1日起可收受政治獻金;總統、副總 統擬參選人從112年5月20日起可收受政治獻金,收受截止日皆為113年1月12日。
政治獻金法有以下3點規定請避免違反而受處罰:
1.個人對同一位(組)候選人捐贈政治獻金,不能超過10萬元。
2.對不同位(組)候選人捐贈,合計不能超過30萬元、營利事業對同一位(組)候選人捐贈政治獻金,不能超過100萬元。
3.對不同位(組)候選人捐贈,合計不能超過200萬元、有累積虧損尚未依規定彌補的營利事業,不能捐贈政治獻金。
請於捐贈獻金時,充分瞭解相關法令規定,避免觸法而受處罰,有關內政部製作政治獻金動畫宣導短片、Youtube網站及文宣電子檔等之網址(詳如附件1),請善加利用並提高警覺,減少財產損失。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地政處土地開發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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