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頁背景圖
:::

本市獲國家通訊傳播委員「109年度運用有線基金執行情形」評核「優等」

得獎單位 觀光及城市行銷處-新聞科
名次 優等
考核單位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得獎日期 2021/12/24
說明

      本市積極運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撥付之「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從事有線廣播電視相關管道鋪設與維護、偏鄉地區之普及服務、弱勢族群收視費用補助及與有線廣播電視有關之地方文化及公共建設。包含舉辦美麗基隆影片及攝影比賽、媒體識讀公民課程、推廣公用頻道近用權等等。
      經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管理會考核「109年度運用有線基金執行情形」,本市為全台唯二獲評為「優等」的縣市,並於110年12月24日前往受獎。本獎項由觀銷處曾姿雯處長將獎狀獻給市長,期與市府團隊分享榮耀,未來也將持續監督並提升本市有線廣播電視相關建設與服務之品質。

  • 發布日期:2022/02/21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觀光及城市行銷處新聞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2/02/21
  • 點閱次數:332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