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兒童及少年事務處-社會工作師
| 官等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
| 職系 | 社會工作 |
| 職稱 | 社會工作師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限 |
| 有效期間(起) | 2026/09/03 |
| 有效期間(迄) | 2026/09/18 |
| 資格條件 | 1.經公務人員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本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4.本職缺採外補方式辦理,凡本機關人員(含本府暨所屬高級中學、國民中小學、殯葬管理所、動物保護防疫所、體育場及家庭教育中心)請勿參加投件。 |
| 工作項目 | 1.兒少諮詢綜理窗口。 2.兒少相關業務委外方案履約管理。 3.社安網2.0兒少處窗口。 4.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基隆市政府兒童及少年事務處(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21號)。 |
| 聯絡方式 | 1.意者請於公告期限內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以線上同意開放履歷方式應徵(履歷表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並請務必備妥最近一次派令、銓審函(須含具本職系任用資格之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佐證資料於事求人網站上傳應徵附件,所送資料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不予受理。 2.本府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4.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5.聯絡人及電話︰02-24201122分機1304人事處朱小姐或業務內容請洽02-24264866轉分機216曾專員 |
- 發布日期:2026/09/03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人事處人力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6/09/03
- 點閱次數: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