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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處-高級社會工作師
| 官等職等 | 薦任第7職等至第8職等 |
|---|---|
| 職系 | 社會工作 |
| 職稱 | 高級社會工作師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限 |
| 有效期間(起) | 2026/09/01 |
| 有效期間(迄) | 2026/09/22 |
| 資格條件 | 1.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本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
| 工作項目 | 1.督辦社會福利服務中心綜合業務。 |
| 工作地址 | 基隆市安樂區麥金路482號5樓 |
| 聯絡方式 | 1.意者請於公告期限內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以線上同意開放履歷方式應徵(履歷表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並請務必備妥最近一次派令、銓審函(須含具本職系任用資格之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佐證資料於事求人網站上傳應徵附件,所送資料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不予受理。 |
- 發布日期:2026/09/01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人事處人力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6/09/01
- 點閱次數:5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