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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安樂區公所―約僱人員(技佐職務代理人)徵才公告
| 官等職等 | 約僱四等250薪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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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系 | 無 |
| 職稱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 名額 | 0 |
| 性別 | 不限 |
| 有效期間(起) | 2026/08/06 |
| 有效期間(迄) | 2026/08/17 |
| 資格條件 | 1.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7條已屆限齡退休及第28條不得任用等各款情事之一者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等情事。 2.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3.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關之訓練三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 |
| 工作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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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地址 | 基隆市安樂區安樂路2段164號2樓 |
| 聯絡方式 | 1.薪酬:約僱四等250薪點(34,775元) 2.工作期限:自僱用日起,至11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土木工程科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或約僱原因消失時無條件解僱。 3.報名方式:意者請郵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並親自簽名,請詳填連絡電話)、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具結書(如下附檔)及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於115年8月17日前(以郵戳為憑,不受理親送)郵寄至基隆市安樂路2段164號2樓郭小姐收,封面請註明「經建課技佐職代約僱人員」。 4.本所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5.本次職缺除正取名額外,並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6.聯絡電話:(02)2431-2118分機203,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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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下載
- 甄選投件切結書-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員)-1140107版 PDF 57.68KB,下載268次,MD5:4299528F85E59DE7E39413731D92FA31
- 發布日期:2026/08/06
- 發布單位:安樂區公所人事室
- 最後更新時間: 2026/08/06
- 點閱次數:120
